老板拖欠工资,还说要追求经济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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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熟人介绍到一家小企业工作。约定工资1500元/月。未签订劳动合同。在试用期的时候,一次老板让我办事把她的身份证拿给了我,当时老板虽表现得不乐意给我但是并未告诉我用过后需寄还给她,而且期间和老板通过电话也没有提过。。第二天老板办事时才发现身份证还在我这让我给她送去。可是时间已经错过,办不成事。于是老板就说她当初明明说过的。我说没有。她就说我撒谎。当时老板说要我承担全部损失。于是我就不想干了。提出了辞职。可是老板一直拖着。拖到现在都有两个月了。现在我实在不想干了。这次表明一定要走后。老板说工资会给我,但是那次的损失必须由我也承担一部分。工作了已有四个多月了。一直没给我发工资。期间只借支过两次工资金额共计700元。现在老板说我在职期间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大于我带来的收益。这些都要在我工资里扣。现在老板说要按制度处理。可是公司都还没有建立公司制度。
提问者:
小奇123
提问时间:2014-11-4 10:07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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