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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劳动纠纷 |
2020-2-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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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9日公司口头辞去我工作岗位,派人接替我工作岗位,用充分证据证明新人在该岗位开展工作,当时口头说总公司安排到一家子公司工作,到现在仍没安排,1月份工资发了12月份的75%。据查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仅为工资的4成不足,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及赔偿金,还有养老保险未交部分及滞纳金,我已工作23年距离退休仅1年,我现在怎么办?我是否可以上诉维权?烦请指点迷津,不胜感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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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人:黄高伟 联系方式:13014527887 如果我长时间没有回复您的问题,请您直接电话与我交流 13014527887^-^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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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劳动仲裁解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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